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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个《环境教育立法公众意愿调研报告》内容揭晓
发布时间:2022/06/06 文章来源:世界环境 分享:


本报告为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支持下的“推动国家环境教育立法公益项目”成果之一。

本次调研于2020年6月启动,由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主持、策划,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提供专业支持,就公众对国家环境教育立法的意愿,以线上调查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并完成此报告。






本项研究是国内首次较为系统地对国家环境教育立法的公众意愿状况开展调查旨在客观全面地了解当前我国社会及公众对国家环境教育立法的态度和倾向。

课题组开发了以态度abc模型为框架,包含立法认知程度、立法情感倾向、立法行为意向三个维度的公众意愿调查问卷,收集了近 5 万份样本,汇总而成此项报告。






公众立法认知程度部分旨在调查公众对于国家环境教育立法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紧迫性的认知,包含4个题项;

公众立法情感倾向部分旨在调查公众对于法案规定的学校、企业、国家机关以及媒体四大机构开展环境教育的支持程度,包括对于各机构开展环境教育计划、实施环境教育培训、接受相应的监督与惩罚等具体内容的接受程度,共包含14个题项;

公众立法行为意向部分旨在调查公众在立法之后参与立法相关活动的心理倾向,具体分为公众在立法后参与环境教育实践活动的意向以及主动推动环境立法的意向,共包含7个题项。





立法认知程度

调查表明,我国公众对环境教育立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同度很高,超过90%的受访者认为我国应当尽快出台《国家环境教育法》。






立法情感倾向

调查表明,我国公众对立法规定学校、国家机关和企业、媒体等组织机构实施环境教育的赞同程度很高,超过90%的受访者同意不同性质的单位都应当接受和开展环境教育。















































立法行动意向

调查表明,我国公众对参与各类环境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很高,超过 90%的受访者都愿意参加宣传、培训、参观、网络学习等活动,也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推动国家环境教育立法工作。







处罚意愿

调查表明,我国公众对违法处罚的赞同程度较高,超过85%的受访者同意对不履行环境教育责任的学校、各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应当给予处罚。





各维度横向比较

公众对于立法的认知程度与行动意向显著低于情感倾向。

公众对于惩罚的赞成度要显著低于其他维度







从认知、情感和行动三个维度看,公众对于环境教育立法的整体意愿较强,我国颁布国家环境教育法已经具备较为广泛的群众基础。

公众立法意愿中的认知程度与行动意向显著低于情感倾向,显示未来我国还应对公众加强环境教育相关知识的传播和普及,提升参与环境教育的积极性和行动力。

公众对于立法规定惩罚的情感倾向相对其他维度较弱,表明未来在立法过程中需要对罚则做出更为谨慎和周到的考量。

公众的性别、年龄、居住地等因素对公众的立法意愿也有影响,需要在未来的立法过程中充分考虑不同群体和地域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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