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乡村振兴新进展需要做好乡村的关系治理、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工作。具体工作中,应辩证看待乡村治理、乡村建设与乡村发展的关系,统筹落实其重点项目,以治理促建设,以建设促发展,以发展促治理,营筑和谐乡村。
以治理促建设。乡村治理旨在理顺人、物、事之间的关系,引导人、物、事按既定方向演变;要从土地管制、发展规划、经济政策、乡村文化、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科技教育、监督体制机制等方面着手,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道德手段和科技手段,实行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重点在加强党领导,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理顺国家、集体、家庭之间的关系,理顺家庭自治与国家治理、社会自治、法治、德治之间的关系,激发乡村建设和发展的内生动力,保障公益,平衡私利与公益,维持社会秩序、效率、公平与正义,促进乡村善治,为乡村建设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和保障。
以建设促发展。乡村建设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农业生产设施和普惠性、基础性、托底性民生设施的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乡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在加大政府投入和创新土地政策,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创新农村生产的生态链和农村经济的生态圈,加强农田改造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生物质农业回用设施的建设,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加强和平衡县城与乡村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宜居宜业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促进乡村全面、协调发展。
以发展促治理。坚持绿色发展观,坚持农业为本和农工商结合,保障粮食生产,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加强非农业生产,激发农村扩大生产,搞活县域经济,推动农村经济专业化、生态化、规模化和智能化,满足农民农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促进区域平衡发展和城乡平衡发展。乡村发展推动产业兴旺和经济繁荣,同时,促进农民农村的政治思想觉悟、组织纪律性、科技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这又对治理提出新要求,如开展新职业新业态新技能培训、支持返乡入乡创业、丰富文化生活、加强乡村法治等,为乡村建设和发展提供新秩序。
营筑和谐乡村。乡村治理、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与目标是营筑和谐乡村——促进乡村经济社会顺畅运行和天地人和;乡村治理、建设和发展要形成合力并让农民农村切实体验到和谐,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切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治痛不治病或治病不治未病等作派。